(1)程序指令部分的結構
在程序指令部分,用戶通過在程序段中用所選的編程語言輸入相應的語句,按順序生成邏輯塊中的程序。當語句輸入進去時,編輯器立即啟動句法檢查,發現錯誤時用紅色和斜體(ti) 顯示。
邏輯塊的程序指令部分通常由若幹段組成,而這些段又由一係列語句組成。
在程序指令部分,用戶可以編輯塊標題、塊注釋、段標題、段注釋和各程序段中的語句行。
(2)塊和段的標題與(yu) 注釋
注釋可使程序易於(yu) 閱讀,因此,也使得程序調試和故障診斷容易進行且更有效率。它們(men) 是程序文檔中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在邏輯塊的程序部分,用戶可以輸入塊標題、段標題、塊注釋和段注釋。具體(ti) 規定如下所述。
①塊標題:塊的標題(最多64個(ge) 字符)。
②塊注釋:整個(ge) 邏輯塊的文字說明,例如,該塊的目的。
③段標題:段的標題(最多64個(ge) 字符)。
④段注釋:單個(ge) 段的功能說明。
⑤變量聲明表中的注釋欄:所聲明的塊數據的說明。
⑥符號注釋:在符號表中符號名及地址聲明之後的文字說明。
(3)在程序指令部分搜索錯誤的功能
程序指令部分的錯誤是用紅顏色顯示的,很容易識別。編輯器提供兩(liang) 種搜索功能:執行菜單命令Edit(編輯)→Go To(到達)→Previous Error(前麵的錯誤)和Edit(編輯)→Go To(到達)→Next Error(下一個(ge) 錯誤),用於(yu) 查找屏幕可見部分以外的錯誤。